|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» 部门概况» 部门职责 |
部门职责 |
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22-10-25 |
基本建设处,负责组织修编校园建设总体规划,代表学校负责建设项目的手续办理、设计管理、招标管理、施工管理和质量保修等工作,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,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 (一)依照国家和省、市有关基本建设法律、法规及政策进行学校基本建设,研究制定学校基本建设规章制度; (二)负责校园建设规划编制、五年基本建设规划、基建年度投资计划与预算; (三)负责前湖、东湖、青山湖各校区的项目新建以及校园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新建、改扩建、修缮管理工作,代表学校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控制、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; (四)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,报建、施工管理、竣工验收、结算初审、工程款支付和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、归档等工作; (五)优化管理流程,健全风险防控机制,加强廉政建设; (六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南昌大学基本建设处 版权所有 管理 The Construction Department of Nanchang University 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办公楼 邮编:330031 电话:0791-83969735 传真:0791-83969735 E-mail:jjc@ncu.edu.cn |